水產試驗所淡水繁養殖研究中心(彰化鹿港)「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」長期進駐申請相關事項
敬愛的會員您好,農委會水產試驗所淡水繁養殖研究中心公告「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」長期進駐申請相關事項如下:
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已於111/1/10正式公告,收件截止時間為111/ 3/10 (郵戳為憑)
申請資格:我國境內具水產養殖營業項目結合太陽光電設施相關業者
s 位置:彰化鹿港鎮海埔段1178地號(約1.9公頃)
s 現況
1. 僅允許進行淡水類水產養殖類物種。
2. 因地形及水源利用等因素,請有意申請此場域之廠商務必至場域勘查。
3. 允許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,惟屋頂型最大覆蓋面積不得超過1.3公頃。
s 申請進駐彰化鹿港場域之廠商,經評審核可進駐,尚需待鄰近饋線或升壓站設施完工後,進駐廠商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始可併聯掛表。
申請進駐請檢具相關文件後寄到:
505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海埔巷106號(請註明申請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)
相關公告文件及說明請點選下方連結:
https://www.tfri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209&s=239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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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口:
吳宇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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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93 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51巷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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